比如我说一个剧本要分三个阶段收钱,而某些人为了得到这份工作或者人情关系不好意思,私下与公司说定,先出剧本后收钱。这完全有可能!
规章是规章,实效是实效。
我不觉得你们有这个自觉性,但现在我希望你们听,我们自己不团结,什么规章也没用,行业规则就建立不起来。”
“……”
他讲的直白,众人尴尬,确实是这么回事。
不过他现在把钱要回来了,起到了城门立柱的效果,阮继文先喊:“陈先生,我们一定听!我知道您是为了我们好!”
“是啊!我们难得有领头人!”
“您尽管讲。”
“那好!以后流程是这样的:有公司约稿,你们先来协会备案登记,之后分定金、大纲、完整剧本三个阶段收费,不要搞私相授受那一套,一旦发现踢出协会……文隽!”
“陈先生!”
“你告诉各公司,以后找我们的成员写剧本,都按照这个来!”
“好!”
“……”
众人心思愈发复杂,这是真的为了编剧行业好!虽然这个协会注定在他的掌控之下,但无所谓啊,别人连这一步都做不到。
历史上,香港编剧协会就是个扯淡的东西,啥用没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