辅兵们早就在山坡后面摆好阵势,只要敌兵一到,就会发起攻击,公输甲在上坡上架起了一架巨大的弓,上面有三根粗大的弓弦,每根弓弦都足有指头粗,在两个辅兵的帮助下,正在用绞杠给巨弓上弦,从吱吱格格的声响里云烨判断,这把巨弓的威力绝对不可小觑。
狗子可怜了,伤心的连最喜欢的蝗虫饭也吃不下去,在他看来,比女人用屁股压脑袋更可怕的,就是被胡子女人用屁股压脑袋。他万念俱灰,村子里出来时的雄心壮志统统毁在一个胡人少女的屁股下面。
三把攻城凿就安放在滑道内,尺余长的凿刃反射着暗乌的寒光,这是真正的杀人利器,六百米之内无坚不摧,它的强大动能甚至可以把一匹战马带的飞起来,治于人在这样的利器之下与纸扎的没有丝毫的区别。这就是大名鼎鼎的床弩,谁能想到公输家还有这样的杀人利器。还好,与公输家从一开始就属于良好的互动,如果惹恼了他们,被这样的东西对这背后,云烨想想都起了身冷汗。
吃饱喝足的胡人少女大度的把粮食交给云烨看管,自己扛起两袋子粮食拎着木叉走进了无边的黑暗。
这还没完,公输躺在地上,用脚拼命的蹬一把小弩的弓臂,身体往后仰,在一阵让人牙酸的吱吱声后,弩弦终于挂在扳机上,一支三尺长的铁箭被公输甲安放好,把弩平端着对准了小山的外面,云烨相信如果现在有敌人出现,等待他的将会是极其可悲的命运。
当世上最无聊的交易完成之后,晚饭终于做好,牧羊女闻着饭食的香味毫不犹豫的留下了口水,看着辅兵们的大碗猛瞅。客人饿了,老庄盛了一大碗饭递给牧羊女,她丝毫不客气,也不用筷子,就用手往嘴里刨,烫的呲牙咧嘴却不放慢速度,很快,一大碗饭下了肚,她依然看着云烨的饭碗,云烨连三分之一都没吃完,他实在是没有在这种狼一样眼光下吃饭的勇气,只好把碗递给了牧羊女……
程处默的战马汗津津的停在云烨面前,粗大的鼻孔喘着粗气,战马的嘴角都有了白沫。他从马上跳下来,抱着云烨抡了一大圈,才放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