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个人躲在山谷的角落里偷偷摸摸的喝水,那日暮原本并不稳定的神魂竟然奇迹般的稳定了下来,旺财火红的毛发喝过水之后就变得鲜活了很多,不像以前那样只是干巴巴的红色。
夫君,您在小苗哪里为什么不说要水,要食物?她是神人应该有办法的,您不但不说,反而转身就离开了,为什么?”
云烨需要水!他一直都知道,虽然很少很少,他发现自己还是离不开水,自己之所以要吞食幽冥果,就是为了等火焰烧过之后的那一丝清凉。
云烨躺了下来笑道:“谁说我没要?我见到她第一句话就是要她给我准备洗澡水,把好吃好喝的全部端上来,结果,你看到她安排了吗?
水,在原来的世界里到处都是,所以没有人去珍惜,来到地狱之后因为不需要水,所以更加的没人在意这东西,只因为它太普通,太常见,常见的几乎让人忘记了它的存在。
你夫君我在人世间活了四百多年,什么样的人情世故没见过?小苗变成神了,所以她的人性在逐渐地丧失,之所以会服从我,是出于一种习惯,当时你们的身子都不合适没看见她眼神的变化,如果不是我当机立断的转身就走,我们几个恐怕会被她吞噬掉,我从她的眼睛里看到了欲望,那不是小苗眼睛里该有的东西。”
没有手所以没办法学那夫妇俩采集露水,他干脆吐出舌头去舔草叶上的露珠。
“可是妾身只想牢牢地抱住您,旺财也喜欢跟在你身边,我们就算不是神,也很厉害啊。”
喝了一口水之后,那日暮猛地打了一个激灵,转手就把水杯里的水全部喂到张大了嘴巴的旺财嘴里,然后也掏出一个玉杯采集草叶上的露珠,喝光了水的旺财,尾巴像扫帚一样笔直的炸开了,他说不出自己的奇妙感受,只知道这是好东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