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谏之认为自己吃饭已经很没有风度了,没想到旁边的雷同更加的没有风度,盘子里放着一个猪蹄,又把眼睛盯到大块的肴肉上了。
“是啊,他要去玉山给先生拜年,同窗来接他,也不知道侯爷家的饭食有多好吃,两个孩子等都等不及,你看把他们慌张的。”老妇人的脸上满是骄傲。
“小雷,你家里不缺肉食,干嘛这么拼命?“张谏之不好意思的捅了雷同一下,雷同头都不抬的说:”我家的肉食能吃么?连书院的饭食都赶不上,回家让厨子给我做红烧肉,结果做出来的是什么东西?被我当即就把家里的厨子打跑了,我爹还不信书院的饭食会比家里好,休沐的时候我带回家一份红烧肉,我老子一口气就吃完了,说这才是食肉,家里的厨子撵的不冤,你尝尝,这猪蹄子做的地道。“
纳着鞋底子的华家娘子纳闷的问老妇人:“张娘子,刚才上马车的是谏之?“
说完就旁若无人的又插过来半个猪蹄,搁在张谏之的盘子里,都是十五六岁的小少年,很多人这是头一回充当大人上别人家见礼,刚开始还有些拘束,见有人开头,哪里会吃亏,在书院抢饭吃又不是没抢过,不一会,就吃得见不了人。
说完就和雷同一起钻进了马车,马夫吆喝一声,这辆豪奢的马车就窜了出去,很快的就出了坊门拐去了朱雀大街。
老钱最喜欢看到这样的场景,云烨见到会心疼,但是老钱固执的认为,客人吃得爽快了,才是给了主人家最大的面子,说明云府美食的名声不坠,端着酒壶不断地劝酒,笑的和弥勒佛一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