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小到大就没有搞清楚过什么是政治,只看到主席台上的人换了一茬又一茬,懵懂的认为政治就是权利的交接,至于怎么交接的,完全不知道,只是看着台面上一个个笑逐颜开的样子,善良的认为他们都很高兴。
对于贺天殇这种忠于职守,却又懂得变通的人,晕烨非常的欣赏,伸出拇指夸赞一声,两个人一起看醉眼朦胧的和尚。
云烨喜欢这个霸气绝伦的时代,所以他对李二的统治持欢迎态度,顺从也罢,拍马也好,这是他自己从心里对于一个强者的尊敬,不是每个人都适合做强者,云烨自己就绝对做不了,上辈子最羡慕的就是官二代,接过父亲去世得早,没能达成这个愿望,来到了大唐,鬼使神差的成为了官一代,他就只想着让家族延绵下去,一点都不介意一千五百年后这片土地的主人任然姓李。
“不就是去杀人么,老子会害怕?这就去,云小子那天念得诗句不错,朝出西门去,暮提人头归,好句子,比那些腐儒们做的诗中听多了,咱这就去杀个痛快。”
所以云烨打定了主意自己光放火,不管结果,从这几年的效果看,貌似不错,大唐人的吸收融合能力是如此的惊人,龟兹的音乐我喜欢,沙漠的歌舞我喜欢,只要是好的东西大唐人都喜欢,换了一张外皮之后,就成了自己的,敢说不是的,都被李二砍头了。
虬髯客留在长安有志难伸,做什么事情都缩手缩脚的,唯恐给李靖带来麻烦,通过这些天的了解,他很清楚李靖的处境,想要出走,李靖难得见他,死命的不同意,红拂这时候又在发病,他只好留在长安,整日来云家谋求一醉,恰似猛虎卧荒丘,如今听到贺天殇邀请他一起去杀人,哪有不应允的道理。
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放一把火,然后扭身就跑,最后躲在人群里和大家一起讨论火势的大小,说不定还要讨论一下如何灭火。把自己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嚣张的宣布火是自己放的,这种人一般下场都不太好,比如商鞅,比如晁错,一个被车裂,一个被腰斩,连累全家倒霉,放火的人最后落个自然死亡的,好像就只有一个王安石,当然,张居正也是,只是他死之后,全家老少就倒了楣,老母亲都被活活饿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