抬手射出一只弩箭,将一个穿着皮甲的大食军官射落马下,程处默开始兜转马头向后缓缓地撤退,一路上大食人的箭矢如同漫天的飞蝗,敲打在铠甲上叮叮当当的作响,他并不在乎这些,参与这次突击的都是自己的亲卫,身上的铠甲全部出自云家的匠人之手,云家虽然不以出售铠甲出名,实际上大唐最好的铠甲出自云家这已经是一个共识。
“这个时候还不到你亲自统御骑兵的时候,我们有更好的人选。”刘方抓住旺财的缰绳,朝后面指指,云烨回头望去,只见小苗已经顶盔掼甲正在驼城上向眼泪巴叉的那日暮告别,她的身边站着那个波斯管家,穿着短裙,左手持大盾,右手擎着一柄大的过份的大剑。
父亲曾经说过一句话,战争的输赢其实就是看谁能坚持到最后,程处默深以为然,现在就到了比拼意志的时候了,他也不相信一片火海就能将自己的兄弟阻隔在山谷之外。
贺天殇,狗子已经被云烨派去了北庭加强那里的防守,当时就担心还有突厥流寇骚扰守捉城。小苗没舍得派出去,没想到这个时候竟然有了大用处。
副将给出的建议是撤退,却被程处默拒绝,出于对自己兄弟的信任,他选择了在这里坚守到最后一刻,直到驼城过来将大食人彻底的碾碎。
“夫君,我去吧,您需要在驼城上主持大局,这支游骑就由我来统领。”
自己身后的防线也需要得到加固,十五里长的黑河谷拥挤了十几万人在这里厮杀,没有一个坚固的防线可不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