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不就是去杀人么,老子会害怕?这就去,云小子那天念得诗句不错,朝出西门去,暮提人头归,好句子,比那些腐儒们做的诗中听多了,咱这就去杀个痛快。”
虬髯客留在长安有志难伸,做什么事情都缩手缩脚的,唯恐给李靖带来麻烦,通过这些天的了解,他很清楚李靖的处境,想要出走,李靖难得见他,死命的不同意,红拂这时候又在发病,他只好留在长安,整日来云家谋求一醉,恰似猛虎卧荒丘,如今听到贺天殇邀请他一起去杀人,哪有不应允的道理。
送走了两个要去杀人的人,云烨回到后院就看到希帕蒂亚正在和辛月两个人坐在屋檐下喝茶,对于茶这种饮料,希帕蒂亚极度喜欢,尤其是云烨加了茉莉花的那种茶叶,不知道从辛月哪里混走了多少。
见到云烨过来,举举自己的茶杯就算是打过招呼了,她今天是受了辛月的邀请,一起去长安看最新的戏剧的,现在只不过是在消磨午后的闲暇时光。
没工夫理这个女人,云烨瞅瞅大丫的绣楼,决定去教训一下单鹰,这个混蛋窝在大丫的绣楼里三天都没出来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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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烨自认没有资格被大家当成圣人,当然了,被人家当成疯子也不是一件有趣的事情,所以这些年他在努力的扩大自己的思想圈子,只有当一大批人的智慧都明显的高于其他人的时候,这时候多出来自己这样一个异类也就不奇怪了。
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放一把火,然后扭身就跑,最后躲在人群里和大家一起讨论火势的大小,说不定还要讨论一下如何灭火。把自己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嚣张的宣布火是自己放的,这种人一般下场都不太好,比如商鞅,比如晁错,一个被车裂,一个被腰斩,连累全家倒霉,放火的人最后落个自然死亡的,好像就只有一个王安石,当然,张居正也是,只是他死之后,全家老少就倒了楣,老母亲都被活活饿死。
所以云烨打定了主意自己光放火,不管结果,从这几年的效果看,貌似不错,大唐人的吸收融合能力是如此的惊人,龟兹的音乐我喜欢,沙漠的歌舞我喜欢,只要是好的东西大唐人都喜欢,换了一张外皮之后,就成了自己的,敢说不是的,都被李二砍头了。
云烨喜欢这个霸气绝伦的时代,所以他对李二的统治持欢迎态度,顺从也罢,拍马也好,这是他自己从心里对于一个强者的尊敬,不是每个人都适合做强者。云烨自己就绝对做不了,上辈子最羡慕的就是官二代,接过父亲去世得早,没能达成这个愿望,来到了大唐,鬼使神差的成为了官一代,他就只想着让家族延绵下去,一点都不介意一千五百年后这片土地的主人任然姓李。
从小到大就没有搞清楚过什么是政治,只看到主席台上的人换了一茬又一茬。懵懂的认为政治就是权利的交接,至于怎么交接的,完全不知道,只是看着台面上一个个笑逐颜开的样子,善良的认为他们都很高兴。
贺天殇现在没事干就喜欢到云家讨杯茶喝。虽然云烨送给了他足够喝一年的茶叶,他也没有改变这个习惯,好像从上回的遭遇过后,他就自认为是云烨的朋友了,要茶喝的时候还不空手,每回都要带些小礼物,要嘛是一包不值钱的点心。要么是一只才被扭断脖子的野兔,云烨认为这是一个好习惯,必须发扬光大,不像虬髯客来到家里总是嚷嚷着要喝酒。喝完酒就会说一些莫名其妙的话,最后总是需要云家的车马送他回李靖的府上。
“上回听云侯所说的骨牌道理,在下回去思虑了良久,发现大大的有理啊。引起事端的总是一些微小的小事,可是为了掩盖这些小事情。我们就不得不做一些更大的事情来吸引别人的注意力,问题是小事端总是存在,我们总有遮不住的时候,所以,杀人,犯罪就会层出不穷,不知云侯有没有良策让这些小事端被解决在萌芽里?”